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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小微企业新招毕业生可享1年社保补贴
发布时间:2015-06-05   信息来源:至尊全讯555050   

国务院:小微企业新招毕业生可享1年社保补贴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部署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以稳就业惠民生助发展。《意见》指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今日就大学生毕业面临的就业形势表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要鼓励毕业生到企业去,同时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1年社保补贴政策,由原定执行到今年底调整为长效性政策。
    信长星说,从我们部门来讲,重点是促进这些政策的完善,特别是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同时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我们概括为实施两个计划:一是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二是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同时组织他们参加创业培训、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就业准备活动。
    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加快发展众创空间,鼓励提供适当补贴和成本较低的场所。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努力消除城乡、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城镇常住人员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年社保补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对象范围扩展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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